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心得,论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的优点与不足论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进步
但是对于何为“调解不成”没有明确规定,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调解与仲裁的关系作了很明确的规定,一旦进入调解程序,只有2种情况可以提起仲裁,第一种是自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第二种是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协议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为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救济,对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劳动争议的范围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从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该法的实施对劳资双方的利益都有保护作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经仲裁审查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当事人可依法就协议内容中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事项申请仲裁。
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的详细规定及延伸,立法目的是为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解仲裁法是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通过仲裁途径进行具体规制的法律。
对劳动仲裁的司法建议
1、**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你打算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如果是试用期内辞职,提前3天通知即可。 **书面辞职信**:提交一份书面的辞职信,详细说明辞职原因和具体的离职日期。这可以避免公司在你离职后对你有任何法律上的指责。
2、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谈谈你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裁终局制度的理解
“一裁终局”指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指的是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裁终局制度限定在特定范围内,只适用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制度。
【法律分析】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中知道,劳动仲裁终局性裁决的情形有以下两种,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